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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有用分期贷的款现在智信要我还给他们这样合法吗
我在有用分期贷的款现在智信要我还给他们这样合法吗 我在有用分期贷的款现在智信要我还给他们这样合法吗
2020-01-01 20:08 ask202……(四川-泸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1-01 20:13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0-01-01 20:29
您好,建议谨慎,小心上当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1-01 20:33
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张映律师  2020-01-02 10:56
智信直接找你要钱是不合法的。
5 李大贺律师  2020-01-02 12:09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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