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受害事实,但受害人故意栽赃陷害是错告还是诬告? 受害人委托本人找第三方办事,遭到疑似诈骗,为迅速追讨余款,即便本人承诺第三方万一到期限未支付余款本人会处理承担余款归还责任,受害人依然选择报案,告本人诈骗,导致本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多年申诉本冤案最终获得平反。受害人虽然举报被诈骗事实存在,但由于其隐瞒隐瞒第三方存在,隐瞒其明知系第三方办事并委托本人交付资金给第三方的重要情节(后期的判决评析中证实受害人知晓第三方存在并系自愿委托本人交款给第三方),造成本人多年的牢狱之灾的严重后果,受害人为提前追回诈骗余款,不惜将第三方的诈骗事实栽赃到本人头上,并主观希望本人得到刑事追究以便达到刑事胁迫让本人家人退回诈骗余款的不合法诉求,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办案,符合诬告陷害的构成要件,不适用错高和检举失实条款豁免本罪。请问这样的自诉符合诬告陷害罪立案审查吗?
2019-12-31 10:25 zhicha……(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丽侠律师 电话:15136180046 2019年12月31日 11时08分
可以进行自诉的,
2 周三明律师 2019-12-31 10:49
可以去自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9-12-31 15:23
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