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办学校的教师,学校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教师的办法,以教学质量为主考核教师 我是一名公办学校的教师,学校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教师的办法,以教学质量为主考核教师,名次后退即罚款,排名在倒数的罚款更多,以这些制度不只扣除了教师日常工作所得的各种津贴,还从教师的工资中扣了不少。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12-31 08:56 ask201……(陕西-延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1-02 22:39
建议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康治斌律师 2019-12-31 09:00
建议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周三明律师 2019-12-31 09:23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9-12-31 10:06
不合法
5 王丽侠律师 2019-12-31 10:23
可以申请仲裁的。
6 石亚男律师 2019-12-31 14:12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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