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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U钱包借款6000,分12期,前三期每月还1028
您好,我在U钱包借款6000,分12期,前三期每月还1028 您好,我在U钱包借款6000,分12期,前三期每月还1028.78,后9期还563.5,还完总共8157.84,请问这是在合法利息以内吗?
2019-12-30 00:53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2-30 06:40
超过两分的利息不合法。
2 易冬生律师  2019-12-30 09:22
超过两分的利息不合法。
3 石亚男律师  2019-12-30 10:52
不合法的
4 李大贺律师  2019-12-30 11:0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5 冯倩雯律师  2019-12-30 11:15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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