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辩论时原告不知已经发布有人身伤害赔偿新标准,法庭有义务按新标准重新计算残疾赔偿金吗 首诉法庭末次开庭(终结辩论)时(2019年11月27日)广东省已公布2018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但原告因不知情,主张的伤残赔偿金是按2017年的标准计算的,法院的判决也是按2017年标准计算的。
对此,请问:1、法庭的判决有误吗?依法应按哪一年标准计算?2、终结辩论时有新标准,因原告不知情未主张,法庭有义务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以维护公民权益吗?3、原告上诉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可以得到二审法院支持吗?
对此,请问:1、法庭的判决有误吗?依法应按哪一年标准计算?2、终结辩论时有新标准,因原告不知情未主张,法庭有义务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以维护公民权益吗?3、原告上诉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可以得到二审法院支持吗?
2019-12-29 23:13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2-30 06:47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1-01 16:45
法院没有问题。
3 陈明晓律师 2019-12-30 10:13
法院没有问题,因为是原告自己的主张,放弃诉讼权利
4 冯倩雯律师 2019-12-30 11:32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5 李大贺律师 2020-01-01 15:23
1、法院的判决没有误。依据你主张的计算。2、你的主张,你对其负责,法院不能成为你的代理人,为你主动说话。3、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