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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订立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到新疆工作报酬为15万元,现在公司单方面不认可,我该怎么办?
本人与公司订立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到新疆工作报酬为15万元,现在公司单方面不认可,我该怎么办? 本人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5月25日到2013年5月24日.合同明确写明:在绍兴工作年工奖为10万元,外派新疆工作年工奖为15万元。现在公司单方面不认可该条款,我应该怎么办?
2013-03-19 15:44 guyong……(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19日 15时44分
有合同就行了。不认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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