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保贷款15万元,分三年还清,每月还7453.25元,这属于高利贷吗 我在人保贷款15万元,分三年还清,每月还7453.25元,这属于高利贷吗,我能投诉人保吗
2019-12-27 10:44 ask201……(辽宁-鞍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2-27 10:58
可以找律师帮你计算 分析解说 然后稳当处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12-27 21:09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王丽侠律师 2019-12-27 10:59
这个是需要计算下利息的。
4 李大贺律师 2019-12-27 14:2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27 16:06
能投诉人保
6 马军烨律师 2019-12-27 16:14
你好,
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7 张勇律师 2019-12-28 07:20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