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两次取保候审后被传讯有问题吗
两次取保候审后被传讯有问题吗 本人上一年8月份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30天后因事件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出来,到12月的时候没有按规定离开了所在省市,又在外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26天后因检察院不批捕再次被取保候审出来,现在回到了所在城市,在今年3月收到了第一次办案单位的邮寄传讯信件。请问这次传讯过去有没有什么问题?两次被取保的案件是不一样的,请问这次传讯会不会和在外省的事有关连?过去会不会有什么麻烦?第二次被刑事拘留就是没按规定离开了所在省市在外地涉嫌犯罪被拘留的,现在传讯是所在地的办案单位,这次传讯过去会不会被罚款或者被拘留呢?而第一次一起被拘留的人当时已经全部一起取保出来的,而本人和那些人出来后就没有联系过了,据体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2013-03-19 11:21 yyy004……(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19 11:23
建议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19 11:26
具体要看什么案情,可以联系律师。
3 梁森律师  2013-03-19 11:26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