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施工方,超付工程款60多万,公司为地方国企下辖县分公司,我作为现场管理人员 作为施工方,超付工程款60多万,公司为地方国企下辖县分公司,我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因有条路跟其他项目重叠,被那个项目收方了,我们这边就没有收方,前期管理水泥的财务在正常计量的情况下疏忽导致50多万水泥未扣,这两个原因导致工程款超拨,超拨原因就是这个,我无力赔付这个超拨工程款,我该负什么责任,还有这个到刑法该怎么样
2019-12-25 12:19 ask201……(贵州-铜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25 12:30
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国企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我想辞职公司(成本节约奖)奖金是否能拿到?
1个回复请问我作为施工方(公司名义),和甲方(个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5个回复请问私人老板与公司签订合同,私人老板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农民工
6个回复请问私人老板与公司签订合同,私人老板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农民工
2个回复一亲戚个人注册了一个小的工程安装劳务公司,现下面一工地施工中人员出了人身意外
4个回复我在装修公司上班,做施工人员,面试是队长洽谈的,并由队长发工资,期间公司对我进行了管理和罚款
4个回复我是公司管理人员,公司调我到分公司不去,公司到我辞职,向这样我的在保
2个回复因为各种原因,在施工中,我垫付了工程现场经费,现在回到了我在公司财务点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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