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被政府收购后原教师待遇如何解决 我是2005年到一所民办学校上班,2009年学校与政府合作办学(政府占51%)一年左右,现在学校被政府完全收购,收购时,学校领导(政府)让我们留下来,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认真工作,现在政府不断的安排其他学校的有编制教师来我校上班,但是我们工资待遇还没有与有编制教师完全相同,我们感到这样下去,我们得不到保障,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能够把我们的编制解决或给与赔偿后解聘。
2013-03-19 10:49 小迷糊191(安徽-芜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19 10:56
按你们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3-03-20 12:01
你们肯定是没有编制的,你们只是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编制只有通过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