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对方于07年,08年各借我钱至今未还,经法院判定对方偿还。但至今未还一分钱,拟向法院要求查封其房产,发现对方老婆于08年和我借款前一天将房产过户于其母名下,其老婆至今一直居住于该宅。通过房管局查其还有私宅2间。请问其房产转移是否合法,有无转移财产之嫌疑,可否主张撤销转移。可否对该宅主张查封抵债。
2010-07-14 08:25 dfct22……(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4 08:36
你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其尚有别的住宅,可申请法院执行此房屋。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14:12
你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其尚有别的住宅,可申请法院执行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