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去年因为急需用钱向高利贷借钱共六万多,后来还可四万 你好律师,我去年因为急需用钱向高利贷借钱共六万多,后来还可四万,剩下的没月还利息,到前段时间的时候我本息加起来还可近三十五万了,他那边还说我欠本息一共七万多!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2019-12-19 15:32 ask201……(青海-海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19 15:37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2 苏佰林律师 2019-12-19 15:42
对方涉嫌犯罪,你可以报警,向扫黑除恶办公室报警,
3 陈晓云律师 2019-12-19 15:57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4 李大贺律师 2019-12-19 17:5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9-12-19 21:32
你好,退款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6 冯倩雯律师 2019-12-19 22:08
这个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7 屈增辉律师 2019-12-20 08:25
你算一下如果利息总共超过了24%你就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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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去年起朋友多次向我借钱,因为信任他并没有写借条,我都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给他,至今未还
9个回复王律师,你好,我想跟你咨询个事情,就是我去年因为资金紧缺,在用钱宝平台里借了钱
7个回复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因为近期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急需用钱
1个回复你好,我因为在18年10月急需用钱,在网上借了714高利贷,就是借1500到账1050
1个回复你好,9月份因为急需用钱,我借了小额贷款,后来资金一直没跟得上
3个回复你好,想问一下现在那些手机打广告借钱的是高利贷吗?现在急需用钱
2个回复刘律师 你好 我想咨询网上借贷的合同是正规的吗,因为急需用钱
0个回复你好律师因为急需用钱在网上用网贷贷了几千,因为逾期两个月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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