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费商务纠纷 我2007年毕业后在一家园林公司工作,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辞职一年多了。当时在工地上曾给送树苗的客户开过收据(收据上写着收到的材料数量,还有我的签字),由于公司没有付苗木费,现在对方把公司和我都给起诉到法院了。请问我要负责任吗。
2013-03-17 17:01 wj2829(山东-青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17日 21时40分
收据上体现出是公司的业务,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体现不出第三方的信息,恐怕起码可以告你。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3-17 20:08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抗辩就是,属于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
3 110网律师 2013-03-17 17:02
履行职务行为不需要
4 朱君秀律师 2013-03-17 17:11
答:是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
5 刘青芳律师 2013-03-17 17:15
你好,你没有责任,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3-03-18 11:45
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你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