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人知情的情况下我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工作入职,现公司因其他 在主人知情的情况下我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工作入职,现公司因其他两名员工飞单(公司将那两名员工自己付的充值会员卡的钱以及赚取的差额及赠送金额算做贪污公司的钱款,纯利润不超过两千五)导致我被连累无薪开除且再外加一千元的罚款(本人毫不知情,只知道其中一名收银有个朋友是这边的常客,有会员卡,有时候跑了的单子就借用,刷了多少就现金还给那个收银的朋友多少)。请问如果我先去公安局自首使用他人身份证,并且承担应有的责任之后,我再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可以再追究我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事(本人工作期间只飞过一次浴资是29元)
2019-12-11 00:40 游戏人间(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9-12-11 00:44
要看具体案情。
2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12-11 09:59
你好,可以追究。
3 110网律师 2019-12-11 10:51
你好,退款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4 冯倩雯律师 2019-12-11 11:20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11 11:2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