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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今年在潍坊一个建筑工地务工,11月11日到11月13日连续工作40个小时
你好,我父亲今年在潍坊一个建筑工地务工,11月11日到11月13日连续工作40个小时 你好,我父亲今年在潍坊一个建筑工地务工,11月11日到11月13日连续工作40个小时,14日工作十小时,在15日下午突发脑出血,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医保社保,因为中间有一个包工头,所以我想问一下包工头和建筑公司是否有相应责任,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谢谢
2019-12-09 16:20 ask201……(山东-潍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9 16:29
可以按照过错 来承担的
2 师鑫律师  2019-12-09 18:01
可以要求他们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3 张亮律师  2019-12-09 19:19
需要举证连续工作事实,起诉后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确定。
4 冯倩雯律师  2019-12-09 23:44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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