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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方造成了重伤害,没有动手但是是一起去的也算吗?
把对方造成了重伤害,没有动手但是是一起去的也算吗? 我爱人的朋友请他去歌厅,与对方发生了争执,对方把我爱人的朋友用刀扎伤,等他知道时,他的朋友已经把对方又打成了重伤害,我爱人只是把对方拿刀的人抓住,算是参与了吗?
2013-03-17 08:21 liuli1……(黑龙江-鸡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17 08:23
要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
2 张  静律师  2013-03-17 08:25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不算,但是具体情况要看派出所的调查。
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3 江珍来律师  2013-03-17 08:26
你爱人应当不承担责任。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17 08:32
你好,事实如你所述,你爱人没有参与打架。
5 曾邵华律师  2013-03-17 09:21
这不算。
6 张文东律师  2013-03-17 12:19
你好,已被刑事拘留了,如被逮捕,家属要予以重视,这说明公安机关不但按刑事案件立案了,而且,公检两家已对基本案件事实达成一致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时根据犯罪事实、支持犯罪的证据及各种犯罪情节予以综合分析判断定罪量刑问题,如家庭条件允许建议你在当地请一名律师,会见一下当事人,使其知道已为其请律师辩护了,你其在看守所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安慰和法律帮助,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应当在法庭上找到对其有利的可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和证据,以最大限度保护其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你们作为家属最想达到的效果了,是不是,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无法请律师辩护或帮助,家属也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耐住性子,稳住好情绪,着急上火也于事无补要,认识到刑事案件拖的时间比较长,从立案到法院一审审理一般至少得四到五个月,要紧跟各办案机关的程序,以免因跟不住,导致家属对案件进展一无所知,案件审理完了,也不清楚, 在辩护阶段也要努力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维护其权益。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电话联系。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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