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讨 对方2010年月1月到我处取货但因当时没有在货单上签名,后来问对方拿钱,他以帮第三者拉货赚取车费为由拒绝付款。
2010-07-13 14:49 PG3826……(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3 14:57
如果你找不到已交货的证据,将难以通过诉讼追讨到自己的利益。
2 孙新律师 2010-07-13 16:04
注意录音固定证据~他这句话其实对你很有利,反映出两个意思:一,承认了他从你这里拉货;二,承认了从你这拉货没付款。有了这段录音,你起诉时,如果他提供不出第三者是谁的话,必将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