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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的名字是我的曾用名与身份证名不一样
出借人的名字是我的曾用名与身份证名不一样 我的借款人跑了,现在我想起诉了他。我有汇款单据,一单是我的名字,一单是我的亲戚(我姐夫名),请问我的借条有效吗?现在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借条上的名,我能叫他们做证人吗?另外,现在他资不抵债,他的资产都压在银行,拍卖时银行扣回他的欠款后,剩下的就能还给我们(个人的出借人)吗?法院将如何分?不会按照起诉先后吗?能否告他诈骗(数额巨大一千多万)?谢谢帮忙!
2010-07-13 13:40 Twk3212(山东-东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07-13 13:42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可以起诉,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2 110网律师  2010-07-13 13:56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 可以起诉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0-07-13 14:16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可以起诉,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
4 110网律师  2010-07-13 15:54
只要能证明曾用名是你的话即可,建议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对方资不低债,清偿的时候要看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建议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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