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因接到一个电话是平安普惠打来的说我有一笔欠款逾期,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事 你好律师,因接到一个电话是平安普惠打来的说我有一笔欠款逾期,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他说用我的身份证代理的,还说的当时办理人的提供的电话和同事名字,但是他说的手机号和名字我根本名听过,像这种情况我应该给予怎么样的出来
2019-12-03 15:43 ask201……(河北-唐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2-03 15:47
有可能是信息泄露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谨慎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3 15:58
可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9-12-03 15:47
被盗用不承担责任
4 尹就平律师 2019-12-03 15:48
建议谨慎处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03 16:3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李大贺律师 2019-12-03 19:13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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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请问一下我平安普惠i贷借了6000元,昨天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当地派出所的
4个回复你好 卯律师 我今天可能背骗了 ,接到一个电话声称自己是平安普惠的客服
1个回复律师好我有一个平安普惠贷款,遭到了暴力催收每天电话不断,亲朋好友也都知道了
4个回复律师你好!我25号接到自称上海平安普惠投资有限公司信贷专员打过来电话
4个回复你好律师,下午我接到私人号码的一个电话,号称某区公安局的,知道我的姓名
5个回复陈律师你好今天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一个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留我的电话担保贷款
1个回复律师,您好,我今天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平安普惠的,我10.22号在他们那点申请了什么3万的贷款
1个回复高律师你好,我在平安普惠贷款10万逾期一个月,今天收到律师函和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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