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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因接到一个电话是平安普惠打来的说我有一笔欠款逾期,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事
你好律师,因接到一个电话是平安普惠打来的说我有一笔欠款逾期,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事 你好律师,因接到一个电话是平安普惠打来的说我有一笔欠款逾期,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他说用我的身份证代理的,还说的当时办理人的提供的电话和同事名字,但是他说的手机号和名字我根本名听过,像这种情况我应该给予怎么样的出来
2019-12-03 15:43 ask201……(河北-唐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2-03 15:47
有可能是信息泄露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谨慎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3 15:58
可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9-12-03 15:47
被盗用不承担责任
4 尹就平律师  2019-12-03 15:48
建议谨慎处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03 16:3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李大贺律师  2019-12-03 19:13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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