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我与两个朋友要一起租套房,于7日在现住地附近看中了一套两房一厅,并先支付给房东押金200元,并说过几天再入住,租金是每月750元。房东当时是说随时可以入住,没说具体时限。我们于16日上午去找房东,打算当天正式入住。结果房东告诉我们,房子于昨日(15日)租出去了,并且不退还我们的200元押金。房东的理由是,我们久未入住,并且他没保存我们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不上我们。我们现在心中气愤,押金被扣,住房不得不重找。请问您如何看待此事?
2013-03-16 17:03 奋斗的羔羊(福建-厦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年03月16日 17时04分
收到的押金有没有收条 有收条可以要求对方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