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以投资为名给了别人几万块钱,因为是认识的人,所以没有当场签协议
以投资为名给了别人几万块钱,因为是认识的人,所以没有当场签协议 以投资为名给了别人几万块钱,因为是认识的人,所以没有当场签协议,事后因为种种原因至今为签协议,现在因为个人原因要撤资并拿回钱财,对方各种借口迟迟不给
2019-12-02 13:11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19-12-02 13:20
搜集证据诉讼维权。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2-02 13:37
不能协商直接到法院起诉。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2 17:06
可按照诉讼来来解决问题的
4 孙新律师  2019-12-02 13:21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5 易冬生律师  2019-12-02 14:40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6 汤翠萍律师  2019-12-02 14:44
可以起诉追回
7 许剑律师  2019-12-02 14:50
可以向法院起诉
8 彭子镔律师  2019-12-02 14:54
协商不成,收集好证据,起诉处理。
9 冯倩雯律师  2019-12-02 16:21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10 110网律师  2019-12-02 18:01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