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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立借平台借款13000,借三个月总还款18070!服务费3900
我在立借平台借款13000,借三个月总还款18070!服务费3900 我在立借平台借款13000,借三个月总还款18070!服务费3900!这个服务费可以拒还吗?
2019-12-01 10:24 ask201……(上海)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12-01 10:26
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信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2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19-12-01 10:26
要详细分析
3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19-12-01 10:30
套路贷 有需要联系我 告诉你怎么处理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2-01 10:33
网贷很难缠 考虑找律师详细咨询 谨慎处理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12-01 11:23
看具体合同分析
6 张德华律师  2019-12-01 10:29
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信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7 苏佰林律师  2019-12-01 10:33
可以  不合法的部分都可以不还
8 张向锋律师  2019-12-01 10:53
按实际收到金额,各项费用都计算在内,月利率超过2%部分的利息,你可以拒绝支付。
9 颜培卿律师  2019-12-01 11:00
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含服务费)
10 王珂律师  2019-12-01 13:20
各项费用及利息超过每月2%以上部分可拒付
11 冯倩雯律师  2019-12-01 16:47
你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12 李大贺律师  2019-12-01 17:0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13 陈晓云律师  2019-12-01 17:14
远离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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