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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形式吗
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形式吗 我父亲有套老房,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政府除了拆迁款之外还给了我们两套普通商品房的选房认购资格(低于市场价5000元/平),我父亲把其中一套房的选房资格给了我,在选房协议书上写了我的名字,我与开发商签订了选房协议,并用和媳妇的共有财产买了房子,房本是我的名字。我家拆迁是在我结婚以后,但是我媳妇的户口并不在我家老房户口本上,不算拆迁安置人,现在我和我媳妇打算离婚,我媳妇说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要分他一半,请问我这套房子算不算我父亲赠与我的,我媳妇是否可以分得一半的房产。
2013-03-16 09:45 血统高贵(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3-16 09:50
属于赠与行为、
2 常路律师  2013-03-16 09:51
您好,属于赠与,详情来电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3-03-16 09:53
只是赠与资格,毕竟用了夫妻共有财产购买,其中有你媳妇的份额
4 金雅东律师  2013-03-16 10:03
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和分割
5 李建成律师  2013-03-16 10:19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6 孙新律师  2013-03-16 10:21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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