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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苏宁金融欠了6000元钱,说要把我拉入征信黑名单是真的
你好在苏宁金融欠了6000元钱,说要把我拉入征信黑名单是真的 你好在苏宁金融欠了6000元钱,说要把我拉入征信黑名单是真的吗
2019-11-27 14:41 ʚ 唐 ɞ(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7 15:22
可以申请执行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11-27 17:43
看具体相关文件
3 王珂律师  2019-11-27 14:47
会被起诉后强制执行
4 翟方进律师  2019-11-27 14:48
欠钱不还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的。
5 王健律师  2019-11-27 14:56
积极还款
6 方乐律师  2019-11-27 15:14
你好,欠钱不还的话会被起诉,起诉后不还会被强制执行,此时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7 冯倩雯律师  2019-11-27 15:58
你好,这个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查询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9-11-27 18:05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9 颜培卿律师  2019-11-27 20:09
尽早还款
10 李大贺律师  2019-11-27 21:0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
11 陈晓云律师  2019-11-29 20:20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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