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您好: 我们现住的这个院子,土地使用证上注的是我们的名字,但别人三十年以后曾在这个院子也住过,后来他们又有了别的住处,于是从这里搬了出去,1985年规划地籍本上也是我们的名字.但现在这块地增值了,他们想索取一些,请问,假如哪天告到法庭上我们能胜诉吗
2010-07-13 09:18 RyF7250(河南-驻马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3 10:18
不必担心,如果对方起诉您,你可以土地使用证作为最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