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信用卡,并且透支,我不知道 2008年,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信用卡,并且透支,我不知道,后面银行发催款函但我户籍所在地我才知道,最后报了警,2009年那个人被抓了,警察跟我说这件案子结了,以后跟我没关系了,现在过去十年了,银行又来催我还款,打电话骚扰我的父母,这个钱我要还吗?
2019-11-25 15:28 ask201……(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5 15:34
可以按照信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11-25 15:58
骚扰可以报警。
3 罗远水律师 2019-11-25 15:33
无需归还
4 金聪聪律师 2019-11-25 15:58
不需要的
5 徐岳律师 2019-11-25 16:49
你没有还款义务。
6 冯倩雯律师 2019-11-25 21:32
这个情况是可以报警维权的。
7 陈晓云律师 2019-11-26 15:40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