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订婚,男方悔婚要求归还礼金 男女双方12年2月订婚,并未注册登记。订婚7天后,男方失去联系,并对女方怀孕置之不理,且将女方号码拉入黑名单,不予接听。造成女方不得不流产。事后,男方到女方家里闹事,威胁,且要镇政府要求官方出面让女方归还订婚礼金。女方不同意,纠纷拖延至今尚未解决。纠纷发生一年多的时间里,双方未曾见面,没有任何联系。请问,女方如何在获得应有补偿的同时解决此事?
2013-03-15 16:06 098765……(浙江-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电话:15902077510 2013年03月15日 16时37分
若双方尚未登记结婚,那么彩礼是要退还给男方的。
2 罗远水律师 2013-03-15 16:08
根据婚姻法双方解释的规定,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分手,女方应返还彩礼,补偿问题只能协商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3-03-15 16:1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承担流产产生的相应费用。
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承担流产产生的相应费用。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15 16:28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女方依法应当返还彩礼,建议协商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3-03-15 16:33
应当赔偿相关医药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