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有用分期买了一部手机,当时的价格是4300我付了1300后来又还了差不多1000元 我在有用分期买了一部手机,当时的价格是4300我付了1300后来又还了差不多1000元,然后我就出事被关进去了,一年多没还,利息就涨到八千多了,我还怎么弄?
2019-11-23 19:46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1-23 19:47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3 20:05
可直接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熊高杰律师 2019-11-23 20:14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解决
4 谢涛律师 2019-11-23 20:16
找对方协商还款吧,年利率坐高不超过24%。
5 李大贺律师 2019-11-23 20:1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6 冯倩雯律师 2019-11-23 20:34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7 吴天正律师 2019-11-24 08:46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捷信分期部手机。当时还款还了几个月。后来欠3400多,拖欠了两年逾期
4个回复你好,我在有用分了一款手机,手机的价格是3498,当时帮我办分期的人说分九期
4个回复我买了一部手机首付五百元当时谈好按十期给但我查有用分期一看吓
3个回复有用分期恶意欺骗,分期买的手机当时说利息很低,结果跟高利贷差不多
4个回复你好,我在有用分期拿的款,当时说一共要还5000多,后来给我涨到8000多
3个回复分期用有用无忧买啦个手机 当时借啦五千 后来发现多还拉200
2个回复我买了一部手机,价格1800元,做了分期付款,是爱尚分期公司,首付100元。当时他没说要还18个月
1个回复你好,我用拍分期分期了一部手机,当时问他们分期后的价格和原机差多少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