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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有用分期平台借了19000元,刚还了一期,现在我想把剩余的款全部还了
我在有用分期平台借了19000元,刚还了一期,现在我想把剩余的款全部还了 我在有用分期平台借了19000元,刚还了一期,现在我想把剩余的款全部还了,但是平台的公众号被封了,客服电话也打不通,像这种会影响征信吗?我应该怎么办?坑啊,
2019-11-23 15:29 ask201……(重庆)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9-11-23 15:30
正常不会的  应不是你的原因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1-23 15:3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1-23 15:31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正确处理一下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4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11-23 15:39
一般不会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3 16:25
可直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6 石亚男律师  2019-11-23 16:23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7 陈晓云律师  2019-11-23 16:23
远离网贷
8 王丽侠律师  2019-11-23 18:00
你好,正常是不会的。
9 李大贺律师  2019-11-23 21:0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10 冯倩雯律师  2019-11-23 21:43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11 徐菁律师  2019-11-25 11:42
一般不会
12 闫燕律师  2019-11-26 17:06
网贷有风险的,可能会被骗的,建议谨慎处理,防止上当受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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