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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年前在拍拍贷借了4000元,分半年还款,原本一次还清,一看不可以直接还清贷款
我两年前在拍拍贷借了4000元,分半年还款,原本一次还清,一看不可以直接还清贷款 我两年前在拍拍贷借了4000元,分半年还款,原本一次还清,一看不可以直接还清贷款,每期还1100多,拖了两年多,最近发信息过来说起诉我,请问怕不怕?
2019-11-23 14:25 1句到尾(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3 14:48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1-23 17:10
及时还款避免起诉。
3 王珂律师  2019-11-23 14:48
及时还清
4 王丽侠律师  2019-11-23 15:14
你好,建议及时还款,
5 陈晓云律师  2019-11-23 15:35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6 陶雄利律师  2019-11-23 15:43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7 冯倩雯律师  2019-11-23 16:33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8 李大贺律师  2019-11-23 21:2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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