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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我在有用分期咨询了一下、今天有用分期给我发短信说我的贷款应该在11月23号应还款751元
前一段时间我在有用分期咨询了一下、今天有用分期给我发短信说我的贷款应该在11月23号应还款751元 前一段时间我在有用分期咨询了一下、今天有用分期给我发短信说我的贷款应该在11月23号应还款751元,我就没有收到任何款项这是咋回事?
2019-11-22 10:38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2 10:41
可按照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9-11-22 10:57
涉嫌诈骗,建议谨慎,必要时可以报警需求帮助
3 康治斌律师  2019-11-22 11:12
涉嫌诈骗,切勿上当受骗。
4 王珂律师  2019-11-22 11:18
那就不用理会了
5 李大贺律师  2019-11-22 12:03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9-11-22 13:32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7 冯倩雯律师  2019-11-22 14:46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8 陈晓云律师  2019-11-23 14:51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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