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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惠快信金融 诱骗 欺诈 逼迫还贷款
深圳普惠快信金融 诱骗 欺诈 逼迫还贷款 因朋友介绍在门店办理手机按揭分期,0首付低利息,合同签完才知晓还款金额高出很多,类似高利贷;所以决定不要了,未带走任何产品,签字的合同也不允许带走,告知我们的是你不要了就算了没得啥影响,规定资料不能带出去;当时没有想太多就走了,过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打电话要求还贷款,说的是有合同证据在,然后各种要挟威胁,我们没有理会,因为我们没有带走任何产品问心无愧,后来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家庭生活,选择报警,当地警察开始回复的是只要真的没有带走产品就没事,主要是公司为深圳的他们管不了;很多次都没有结果,现在当地警方打电话说政府在清算这类情况,已经沟通好了喊我们只还本金就算完事了,然后深普惠快信就又开始了无休止的电话攻击,催我们赶紧还,过来这两天又要按照利息算。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真的给他吗?4380不多也不是小数目,就因为手握我们签字的合同,我们就任由他们摆布嘛?为什么就没有人来管,天理何在?
2019-11-20 15:33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19-11-20 15:58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11-20 16:12
您好,可以报警或法院起诉
3 陈铠楷律师  2019-11-20 15:36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4 李建军律师  2019-11-20 15:55
报警。
5 王丽侠律师  2019-11-20 15:55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6 王珂律师  2019-11-20 15:57
没收到钱,还什么
7 陈晓云律师  2019-11-20 16:03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8 张炎律师  2019-11-20 16:14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9 张映律师  2019-11-20 16:28
未收到款项,就无需履行还款义务。
10 李大贺律师  2019-11-20 21:01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11 冯倩雯律师  2019-11-20 22:10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12 闫燕律师  2019-11-22 16:16
这种情况是建议你们先进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不好的话,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起诉维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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