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快信合法的嘛。我之前帮朋友帮了个分期的电瓶车,原本4千多点 普惠快信合法的嘛。我之前帮朋友帮了个分期的电瓶车,原本4千多点,结果还下来要5千多差不多6千
2019-11-17 22:23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11-18 10:46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2 陈铠楷律师 2019-11-17 22:25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3 李大贺律师 2019-11-18 09:2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4 张映律师 2019-11-18 10:08
分期平台要赚钱的,如果超过了24%年利率,属于违法。
5 庞石磊律师 2019-11-18 11:12
回复时间: 2019-11-17 22:25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6 冯倩雯律师 2019-11-18 11:49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7 石亚男律师 2019-11-18 14:07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8 陈晓云律师 2019-11-18 18:57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