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分期贷了两万逾期一百天要还两万八千 这利息合法的吗 我感觉 即分期贷了两万逾期一百天要还两万八千 这利息合法的吗 我感觉给贷款公司坑了
2019-11-13 14:50 ask201……(湖北-黄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1-13 15:02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韩委志律师 2019-11-13 15:14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冯倩雯律师 2019-11-13 15:41
针对逾期问题建议尽快还款。
4 柳士荷律师 2019-11-13 16:29
积极还款
5 110网律师 2019-11-13 19:28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6 熊高杰律师 2019-11-13 19:44
你好,年利率高于36%的法律不保护
7 李大贺律师 2019-11-13 20:33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