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解除劳务合同? 本月1日,朋友正在办公,被人事负责人叫到会议室,对方出具一张解聘通知书,强迫朋友在上面签字.解除合同的理由是该岗位被撤销,但我朋友的这个岗位其实很重要,是公司整个业务部门的财务核心.人事没有出具领导层有关此举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而且该公司在两大招聘网站上至今仍有该岗位的招聘广告.我朋友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至此只履行了2个月的合同.
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非法解除劳务合同呢?
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非法解除劳务合同呢?
2010-07-12 16:55 丫丫丫丫(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3 00:23
属于违法解除,你朋友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