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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最初是大女儿买的,花了六万,房本是母亲名字;后来大女儿三十多万把房卖给母亲和二女儿
房子最初是大女儿买的,花了六万,房本是母亲名字;后来大女儿三十多万把房卖给母亲和二女儿 房子最初是大女儿买的,花了六万,房本是母亲名字;后来大女儿三十多万把房卖给母亲和二女儿,母亲付首付,二女儿与第三人贷款十万,现在基本还清贷款;现在母亲卖房,大女儿说现在卖房和她卖房时价格涨了,要分差价,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2019-11-10 10:48 狂飙的蜗牛(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9-11-10 11:05
没有依据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9-11-10 11:48
没有法律依据
3 110网律师  2019-11-10 15:21
你好,建议提高警惕,不要被骗。
4 冯倩雯律师  2019-11-10 15:59
你好,贷款问题要谨慎,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不超过24%。
5 闫燕律师  2019-11-12 15:05
这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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