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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贷款审批利率
关于银行贷款审批利率 2019年8月14日左右,我在河南农商银行新乡市延津县榆东支行办理的住房贷款,1个多月后我的贷款一直没有放贷,我打电话询问银行人员,说是我在辉县占城支行有一个客户号(帮别人抵押贷款,最后没有贷),需要转移到榆东支行才行。我又打电话询问占城支行,说是由于银行系统升级,以前的客户信息丢失,找不到资料,无法转移。然后我再打电话给榆东支行,说是需要递交到省里总行审批,一直到10月底,期间无人再联系我处理结果,我只能继续打电话询问。无果后我打了银行的客服咨询,客服又让我打他们的投诉电话,说是会给我处理。今天(11月7日)终于有处理结果了,说是可以放贷,但是十月份的时候银行利率提高了,需要按照现在的利率贷款。
   我想咨询一下您,像我这种8月份办的贷款,但是由于银行原因一直推延,到现在是按照8月份合同上的利率,还是按照现在涨了的利率重新签合同计算?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谢谢!
2019-11-07 10:54 lw3790……(河南-新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07 11:05
这是不合法的
2 单义律师  2019-11-07 11:06
你好,建议及时承担还款责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后要谨慎处理。如果现在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是对方利息过高的话可以等对方起诉你,法院判多少就偿还多少。
3 赵江涛律师  2019-11-07 12:15
及时承担还款 责任
4 冯倩雯律师  2019-11-07 15:50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5 110网律师  2019-11-07 16:21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6 陈晓云律师  2019-11-07 20:53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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