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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有贷过中邮消费金融的贷款,但该公众号发来的还款信息导致家庭不和睦
从未有贷过中邮消费金融的贷款,但该公众号发来的还款信息导致家庭不和睦 从未有贷过中邮消费金融的贷款,但该公众号发来的还款信息导致家庭不和睦,联系该单位给不了有实质性的反馈,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11-06 17:15 ask201……(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1-06 17:16
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再做处理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1-06 17:17
有可能是信息泄露  谨慎处理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11-06 21:33
看具体合同
4 王珂律师  2019-11-06 17:30
拉黑勿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1-06 18:09
报警处理
6 颜培卿律师  2019-11-06 19:05
不用理会
7 冯倩雯律师  2019-11-06 21:55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8 110网律师  2019-11-06 23:39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9 李晓玲律师  2019-11-07 10:24
不是真实的,给自己生活造成困扰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10 李大贺律师  2019-11-07 11:26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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