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有一商铺转让,有一客户A交了五千的订金,我写有一收据,注明“店铺转让订金”,约好一礼拜后交余款,然后约业主签店铺租赁合同。5天后有另一客户B过来,我把铺转让给这客户,于是我给A电话不转铺给她,并且赔偿五千给A,A不同意,并派人跟踪到我家里,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是合同纠纷还是可以算上刑事案件之类,有没必要报警
2010-07-12 11:22 dickey……(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2 11:31
经济纠纷,可诉讼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7-12 11:52
合同纠纷。如有人跟踪你,你可以报警。
3 110网律师 2010-07-12 19:29
有必要报警,订金不是定金,你不用赔钱就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