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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
房屋过户 2005年在成都买了60平米的安置房。买卖时,由于产权没有下来,到当地政府下设的律师事务所办了见证书,当时房主80多岁,她及她家人全部都签了字。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可房主已经逝世了,想请教各位怎么过户,会产生哪些费用。在此,万分感谢。
2013-03-13 11:52 阳光luo(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13日 12时04分
根据《物权法》第39条规定,房屋产权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与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也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产权人死亡后发生继承,张先生可以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或者部分继承人不同意办理,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完成过户。

另外需要注意:
    由于没有房本这是期房,2005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期房禁止转让的规定,您这个协议的效力还有待商榷。对方没有违约的想法最好,否则会是一个麻烦。
    您可以去咨询下是否可以直接公证继承到您名下,问公证处和房管局,这样如果可行,也许还能省些费用。这只是个想法,没有办过,因为您不是他的直系亲属,加上各个地方不一样。安全起见您需要自行去确定下。  总之现在对方如果没有违约想法,能够配合您去办手续,应该都没有问题的,不必太担心。
2 110网律师  2013-03-13 11:55
具体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3 李小利律师  2013-03-13 11:56
你好,在房管所办理,死亡的出具死亡证明。
4 110网律师  2013-03-13 11:56
需要其他继承人全部放弃之后再过户
5 都燕果律师  2013-03-13 11:56
建议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局
6 陈晓云律师  2013-03-13 11:59
由他的继承人配合过户
7 何青超律师  2013-03-13 12:22
你好,合同有效,可以要求协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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