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未为员工加金 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在一家所谓的外资企业工作,此公司的总公司是在香港,在上海开了一个办事处,主要业务是经营预订酒店服务,此公司也没有发票,与客户的结算都是用的酒店发票。虽然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之前的一年半的时间没有给我们加金,工资都是从大老板在上海的私人账户中转给我们的。之后注册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才为我们员工加四金,但是工资仍旧是由大老板在上海的私人卡划出的。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要求调解。
2013-03-13 11:37 ticky_……(上海-闸北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13 12:30
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03-13 11:40
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是哪家公司?
3 孙新律师 2013-03-13 11:41
你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
4 苏静律师 2013-03-13 11:56
你可以要求加金 我的补充: 2013-03-13 11:56
可提供操作方案,预约详谈。
5 王晔律师 2013-03-13 12:05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6 张向锋律师 2013-03-13 12:13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3-03-13 13:1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1.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