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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12月在凡普信贷公司贷款 105000,当时签约时说是打款15
我在2018年12月在凡普信贷公司贷款 105000,当时签约时说是打款15 我在2018年12月在凡普信贷公司贷款 105000,当时签约时说是打款15.6万然后扣除5.1万,最终按10.5w还,可是合同下来后贷款本金却写着15.6万。现在每月还分期还5209.还36个月.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2019-11-02 01:17 ask201……(四川-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19-11-02 10:35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2 李大贺律师  2019-11-02 04:2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3 陈晓云律师  2019-11-02 07:55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4 冯倩雯律师  2019-11-02 11:12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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