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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过期,继续上班。这样的情况倒是公司如何补偿!
合同过期,继续上班。这样的情况倒是公司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4年03月开始上班到2010年7月12号!~ 在这期间签过两次合同时间是!第一次生效日期:2007-12-11到2008-12-10失效 第二次生效时期:2008-12-11到2010-06-10失效!  到今天合同已经过期1个月了,我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来找我通知续签,至于这种情况的话!
问题一、目前合同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如果公司不给我续签的话,如何补偿我的工龄(2004-03至2010-07)
问题二、虽然合同过期1个月了,没有续签的合同而我在继续上班,万一哪天公司来我找续签合同的话!假如我不同意的话 有如何补偿我的工龄!
2010-07-12 08:49 gzqit(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12日 10时00分
未签合同,如果公司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要自入职之日起支付2倍赔偿金;如公司未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2 倪振杨律师  2010-07-12 09:02
1、可以主张第二次合同期间的工作年限!
2、找你续签不同意,那就现在离开!否则你的问题自相矛盾!
3 110网律师  2010-07-12 13:44
   1、不续签的,支付双倍工资。
    2、找你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否则可辞职或发生纠纷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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