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户口在我爸名下 我家有210平米房 但房产是我爸的 我和我爱人户口没在一起都个在各家里 就我一个人上班2000-3000收入每月 还有一个小女儿3个月了 我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农业户口 我爱人是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东区)户口 (原先也属于山海关) 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2013-03-12 20:34 zwads2……(河北-秦皇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20 07:54
根据《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部分申请条件的通知〉》秦房字【2012】199号文件精神,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一年以上;
(二)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或年满28周岁的单身人员(孤儿年满18周岁),离异人员离异须满一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海港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674元/人/月、山海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361元/人/月、北戴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846元/人/月);
(四)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一年以上;
(二)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或年满28周岁的单身人员(孤儿年满18周岁),离异人员离异须满一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海港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674元/人/月、山海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361元/人/月、北戴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846元/人/月);
(四)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