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会改变标底价格重新分配吗 父母已去世,兄妹两人,为房子告上法庭,一审已宣判房子归女方,现金补偿男方,宣判前,双方当事人确认房价是30万元,宣判后,房子拆迁,国家补偿的是50万元,还没有过上述期,现在男方上述到二审法院审理,法官会支持改判按50万元为标的重新分配吗?,女方是不是要承担更多的补偿费?
2013-03-12 19:59 mcw363(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3月12日 20时04分
答:两个不同的诉讼,仍然按照原来的诉讼请求判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3-03-12 20:22
男方有权按实际拆迁补偿分
3 王龙天律师 2013-03-12 20:44
这个要好好地把证据搞扎实。根据公平原则,法律是支持50万元为标的物 的。这样女方是要多承担补偿费。建议不要打官司了,协商一下,还少一些诉讼费和律师费。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