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殴打教师受伤,现在的学生没救了. 事情发生在昨天,上课期间有2个学生讲话,批评三次他们没有收敛,态度蛮横,我批评他们,他们附近三个学生出言说了很难听的话,我准备出去找领导处理,再准备出到教室门口的时候,三个学生冲来来拿讲台的椅子往我头上砸,椅子砸烂了,后来我拿椅子还手.我后来在医院头上缝了6针,手上4针,医生说有轻微脑震荡.学生已经满17周岁,高一的.我后来去派出所直接报案,请问16岁未满18岁的学生在这里是否要负责任?
2013-03-12 18:47 e54055……(广西-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3年03月12日 19时03分
轻伤以上,满16岁要负刑事责任,民事方面也需要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3-03-12 18:48
尚未构成刑事犯罪,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你可要求其父母侵权赔偿。
3 钱亚芳律师 2013-03-12 18:54
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你可以民事赔偿,另外如果不构成轻伤,可要求警方治案处罚。
4 110网律师 2013-03-12 19:17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