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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在咨询一下。我是女方,4月份结婚,有结婚证,婚后生活在一起
你好!我想在咨询一下。我是女方,4月份结婚,有结婚证,婚后生活在一起 你好!我想在咨询一下。我是女方,4月份结婚,有结婚证,婚后生活在一起,6月份做了一个流产手术,法院撤回了丈夫的诉状。我与丈夫没结婚之前丈夫的母亲腿骨折做了一个手术,男方母亲开庭那天故意拄着两个拐杖,还跟法院里面的人说我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碰见这样子的人。该怎么办呢?明明现在男方母亲的腿不严重现在却装的很严重。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本来是夫妻之间的事,现在男方母亲仗着自己腿瘸诉状上问我要彩礼。再说我是当事人,我自己现在还有病呢。我现在没上班,没有固定的收入,老公对我不管不问,被男方父母搅和的现在都是一团乱。请问我该收集什么证据呢?
2019-10-29 20:48     (河南-平顶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10-29 20:49
这个退还是不合理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9-10-29 20:55
这是由对方举证的 不用担心
3 陈晓云律师  2019-10-29 21:01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4 李滨律师  2019-10-30 09:38
建议与律师详谈
5 单义律师  2019-10-30 10:32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最好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律所找律师面谈。
6 冯倩雯律师  2019-10-30 12:50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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