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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继父已再婚二十多年,男方在结婚前有一单位集体产权的房子没有私人产权证
母亲与继父已再婚二十多年,男方在结婚前有一单位集体产权的房子没有私人产权证 母亲与继父已再婚二十多年,男方在结婚前有一单位集体产权的房子没有私人产权证,结婚后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前几年房子再开发由九十多平方盖成一百二十多平方已装修入住好几年,这套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没有权利自己一个人私自处置,全由他自己的孩子继承
2019-10-28 23:23 A(河南-三门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9-10-29 09:26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和当地律师联系的,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9-10-29 15:37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9-10-29 21:36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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