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在今年出卖了一套房屋给另一个人,合同价款106.3万元。合同约定交付的“房屋包含,洗衣机、冰箱、床等 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合同约定购买方缴纳全部价款后30日内交付房屋给购房者。
我在交房之前把一台空调,2个客厅的吊灯,洗衣机一台进行了更换。2019年10月27日应中介方的要求我把房屋交付给了购房者(我并不知道购买方未付完全款)。
现在购买方要求按照当时他拍照的样子让我还给他。同时我发现购买方还差3000元并没有支付给我。
麻烦律师给我建议!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在支付3000元后再过30日交付给他(现实是购买方现在不愿意),我的物品是否如他所说要归还给他!万分感谢!对方起诉我,我胜诉几率多大?
我在交房之前把一台空调,2个客厅的吊灯,洗衣机一台进行了更换。2019年10月27日应中介方的要求我把房屋交付给了购房者(我并不知道购买方未付完全款)。
现在购买方要求按照当时他拍照的样子让我还给他。同时我发现购买方还差3000元并没有支付给我。
麻烦律师给我建议!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在支付3000元后再过30日交付给他(现实是购买方现在不愿意),我的物品是否如他所说要归还给他!万分感谢!对方起诉我,我胜诉几率多大?
2019-10-28 15:03 jieaa2……(安徽-芜湖) 已有 19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9-10-28 16:55
如果未写明品牌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取走物品系约定物品,胜算不大。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10-28 17:56
您好,一、对于你的诉求:
1、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房款3000元,法院会支持的;
2、但你要求在对方支付3000元后过30日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因为,房屋已经交付给对方,如果按你的诉讼请求处理,则对方需要先将房屋还给你,然后支付3000元,再过30天,你又将房屋交付给对方,这样,既不经济,也不合理;
3、对于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二、对于对方的诉求:
1、你只需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洗衣机一个、冰箱一个、床2张;
2、你更换的洗衣机应当胫腓骨对方;
3、空调和2个客厅的吊灯你可以带走。虽然合同约定“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但私人物品不等于个人物品,房屋交付之前,范围内所有权属于你的物品都是私人物品。
三、本案,涉及的金额不大,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是否有必要劳民伤财的打这场官司,建议三思。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1、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房款3000元,法院会支持的;
2、但你要求在对方支付3000元后过30日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因为,房屋已经交付给对方,如果按你的诉讼请求处理,则对方需要先将房屋还给你,然后支付3000元,再过30天,你又将房屋交付给对方,这样,既不经济,也不合理;
3、对于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二、对于对方的诉求:
1、你只需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洗衣机一个、冰箱一个、床2张;
2、你更换的洗衣机应当胫腓骨对方;
3、空调和2个客厅的吊灯你可以带走。虽然合同约定“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但私人物品不等于个人物品,房屋交付之前,范围内所有权属于你的物品都是私人物品。
三、本案,涉及的金额不大,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是否有必要劳民伤财的打这场官司,建议三思。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3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19-10-29 08:46
100多万的房子,你在乎一个旧空调2个吊灯吗?你有部分违约,建议还原给人家,让他把3000元给你,或者协议你不给他东西,他也不给你钱。
4 叶霖律师 电话:18172040573 2019-10-29 11:36
赚了上百万,那点家具就不要占人家便宜了,购买方有权要求你按照协议以及拍照的内容交付房子,如果你不履行该义务,人家有权去法院起诉你。
5 孙新律师 2019-10-28 15:06
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6 韩士队律师 2019-10-28 15:23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7 徐志远律师 2019-10-28 15:30
1、可以要求的。2、买主不同意,不理他,反正你们都不守信用。3、你应该信守诺言,给付自己承诺的,应该给买主的物品,对方起诉你没有胜算。4、对方起诉你可以要求给付3000元房款。5、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8 任玉山律师 2019-10-28 15:49
1对方起诉,胜诉几率不大。
2依据合同履行,你的要求可以要求。 我的补充: 2019-10-28 15:51
2依据合同履行,你的要求可以要求。 我的补充: 2019-10-28 15:51
1对方起诉,胜诉几率不大。 2依据合同履行,你的要求,可以支持的。
9 陈铠楷律师 2019-10-28 16:31
你好!细看了你的陈述,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签订合同后,应该诚实守信的依合同约定履行。
2、既然是依合同约定履行,那么就会有先履行和后履行义务。你们合同约定的购买方缴纳全部价款后30日内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实则上买方还没付清全款,你可以连房屋都不交付,更不要说房屋里约定的物品。
对于此,你完全可以以对方未完成先义务而进行抗辩。同时,如对方未按时间支付全款,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起诉你,除了抗辩还可以反诉。
3、争议的核心,房屋的交付,包括物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约定了“房屋包含,洗衣机一个、冰箱一个、床2张,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那么说明这些物品包括在内,未约定的一台空调就不包括在内。
如果你们约定了他所拍照片里的物品都需要随房一并交付,那么照片里的物品属于约定所需要交付的。你可以等对方交付3000元后再交还。
同时,真要较真,如只约定洗衣机、冰箱,床。如没约定品牌型号,只要交付的是洗衣机能正常使用就行。所谓私人物品这个太宽范,只要所有权属于自己的都是私人物品。
4、总的来说,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你,我觉得你可以先衡量下3000元和你所换的物品哪样更划算。。如进入诉讼,你也不必过多担心,正如我所说,对方是否按约支付全款?是否违约?如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就算没有,那么也是他的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后你再交付房屋及物品,你也不存在违约。最坏的结果就是你恢复到原来房屋和房屋内物品状态,对方给付你3000元。相对而言,这场诉讼,我个人觉得你有利。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签订合同后,应该诚实守信的依合同约定履行。
2、既然是依合同约定履行,那么就会有先履行和后履行义务。你们合同约定的购买方缴纳全部价款后30日内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实则上买方还没付清全款,你可以连房屋都不交付,更不要说房屋里约定的物品。
对于此,你完全可以以对方未完成先义务而进行抗辩。同时,如对方未按时间支付全款,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起诉你,除了抗辩还可以反诉。
3、争议的核心,房屋的交付,包括物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约定了“房屋包含,洗衣机一个、冰箱一个、床2张,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那么说明这些物品包括在内,未约定的一台空调就不包括在内。
如果你们约定了他所拍照片里的物品都需要随房一并交付,那么照片里的物品属于约定所需要交付的。你可以等对方交付3000元后再交还。
同时,真要较真,如只约定洗衣机、冰箱,床。如没约定品牌型号,只要交付的是洗衣机能正常使用就行。所谓私人物品这个太宽范,只要所有权属于自己的都是私人物品。
4、总的来说,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你,我觉得你可以先衡量下3000元和你所换的物品哪样更划算。。如进入诉讼,你也不必过多担心,正如我所说,对方是否按约支付全款?是否违约?如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就算没有,那么也是他的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后你再交付房屋及物品,你也不存在违约。最坏的结果就是你恢复到原来房屋和房屋内物品状态,对方给付你3000元。相对而言,这场诉讼,我个人觉得你有利。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10 丁玉红律师 2019-10-28 16:59
合同约定购买方缴纳全款30日内交付你房屋,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先向你支付余款3000元。合同约定房屋包含洗衣机一个、冰箱一个、床2张,你应如约交付。
11 张亮律师 2019-10-28 21:38
1、对方需要举证你拿走的物品及合同约定物品的类型、价值等,难度较大;
2、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交房;
3、综合来看,对你有利。
2、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交房;
3、综合来看,对你有利。
12 邹高飞律师 2019-10-28 21:39
你好,你可以要求购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13 单义律师 2019-10-29 08:36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最好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律所找律师面谈。
14 王学福律师 2019-10-29 09:41
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
15 金立强律师 2019-10-29 10:45
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在付清房款后交付房屋
16 刘国祥律师 2019-10-29 12:15
我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17 赵庆丰律师 2019-10-29 16:12
按合同约定履行。
18 柳士荷律师 2019-10-29 22:47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19 110网律师 2019-11-01 10:01
你好!这是同一个合同中的两个法律关系,你依照合同约定的交房交房,这是你的义务,对于你私自更换电器这是一个违约行为。买方依照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款,这是买房的义务,买房未付清房款你可以拒绝交房,但你交房不符合要求买方同样可以追究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