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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对方出示的证据,我方可否在法庭引用?
仲裁对方出示的证据,我方可否在法庭引用? 劳动仲裁结果出了是我胜诉,单位方在仲裁时出示了我的工资条。现在对方起诉到法院,请问我可否用当时对方出示的工资条的复印件,当作证据用?因为劳动仲裁庭当时已经证明工资条双方确认过是真的。
2010-07-11 18:07 babyed……(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11日 19时09分
可以,您最好备注这是对方在仲裁阶段提供的
2 孙新律师  2010-07-11 22:22
完全可以!并且属于双方在仲裁阶段确认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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